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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炎廷 内科

病情分析
建议:红斑狼疮患者怀孕后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以下问题:  1定期到产科和风湿科诊治,严密监测红斑狼疮有无活动  2怀孕的头3月和后3月是重点观察期,酌情加减激素:头3月易流产,后3月和分娩后易复发,切忌随意用药,稳定者的激素剂量不调整。  红斑狼疮患者怀孕后药物使用原则:  1只有适应证明确,且益处常针对母亲超过药物潜在危险常针对对胎儿时才能用药。  2尽量避免在孕期前3月用任何药物包括非处方药  3使用最小有效剂量和最短时间  4尽量使用已广泛应用于妊娠期间并有良好安全性的药物,避免用在理论上可行但尚未经证实的新药  5大多数分子量

2016-09-09 21:03

李盈菲 内科

病情分析
建议:  孕妇红斑狼疮患者日常生活需要注意什么呢?我们详细了解下。  1.对于有妊高征的红斑狼疮患者,血压应控制在140/90mmHg以下。能使用的降压药较少, ACEI 和ARB 不能使用,以防胎儿肾脏不发育。利尿剂中的噻嗪类可继续用,但不与袢利尿剂合用,以避免减少胎儿血流。可使用的其他降压药是甲基多巴和肼苯哒嗪, 可与labetalol拉贝洛尔合用,后者安全性好。  2.红斑狼疮肾炎与子痫的鉴别比较难,以下情况有利于红斑狼疮肾炎诊断:1尿蛋白+,有活动性肾病沉渣,即红细胞和管型,2其他脏器活动的证据,3补体C3或C4降低。以下情况有利于子痫的诊断:1单纯尿蛋白阳性,2C3和C4增高,3尿中无镜下血尿。  3.合并抗磷脂综合症的红斑狼疮孕妇: 首次妊娠应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。对于有流产史、先兆子痫或胎盘功能降低者则使用低分子肝素20-30U,每日注射2次,分娩前改为全肝素Unfractioned,持续到分娩后6周。  4.红斑狼疮孕妇的随访频率:每4-6周随访1次,孕后期的3个月则1-2周1次,随访内容有两次间的病情变化、体检、化验血常规、血生化、尿常规加沉渣、双链DNA抗体、补体C3和C4、CH50、尿酸和抗心磷脂抗体等。  5.红斑狼疮患者分娩前注意:如果为未足月胎儿,为促进胎儿肺部成熟,可用地塞米松6mg,2次/日,用2天。对已足月的胎儿,则在分娩前用地塞米松10mg,1次/日,用1天,使胎儿肺部张开。分娩时用氢化考的松100mg,2次/日,3天后改为口服激素治疗即可。

2016-09-09 21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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