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情描述(女,26岁) 药物流产后清宫,一个月后又怀孕的话,这个宝宝能要吗?会不会因为子宫受过损伤,而导致怀的宝宝不健康呢?急问当前健康困惑或病情描述:药流15天后有残留,清宫后13天来月经,现在过了一个多月又怀了。治疗情况及预期治疗效果: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怀的宝宝能要吗
...2个回答2011-04-01 12:21
病情分析
你好
要孩子,一般半年至一年后再要比较好,因为在手术过程中,子宫内膜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,需要有一个恢复过程,如过早要孩子,这时子宫内膜尚未彻底恢复,难以维持受精卵着床和发育,因而容易引起流产。另外,手术后的妇女,身体比较虚弱,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正常,如果怀孕过早,往往因体力不足,营养欠佳而使胎儿发育不良,或造成自然流产。
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.祝健康.
2011-04-01 12:25
病情分析
病情分析:
人流以后,站在优生优育的角度来说,一般是建议在三个月到六个月之后的时间,才能再次要孩子的。
指导意见:
不过,如果你现在已经是怀孕的话,那么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,孩子你是可以考虑要着的,但是要定期产检,随时观察孩子的生长发育的变化就可以的,这样总比再做一次手术要好的。
2011-04-01 12:28